2011年1月26日星期三

从“同去同留”看中铁三局集团的人才政策

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待遇众所周知,一向是中铁各局里比较差劲的(当然,领导们的待遇除外)。在这种待遇条件下,人才的流失是不可避免的,甚至可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。白痴领导们不去提高基层员工待遇来留住人才,反而搞了一个明显违法的“同去同留”政策,下发文件,要求“员工与其配偶必须同去同留”,根本就没有把《劳动法》放在眼里。在这三个月内肯定有职工去投诉,但本地劳动部门没有任何反应,其中必有猫腻。

    “同去同留”意在阻止人才流失,但实际的效果,极有可能是留住了初级工,留不住中高级人才。初级的工人,技术员等,由于再找一份工作相对比较困难,收入较低,家庭负担相对较重,涉及到生活压力,这种“同去同留”是有一定威慑力的。但是对于中高级人员,即使没有单位特意来挖,自己去找一份更好工作也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。他们收入较丰,家庭负担也相对较轻,调换工作只是为了获得更高的报酬,根本就不会在乎什么“同去同留”。而且对于这一层次的人才,他们的配偶通常也具有比较强的工作能力。“同去同留”不但削弱了三局的竞争力,更是成全了接收单位,可以一次将两个人同时接收,减少了他们的顾虑,有利于他们安心工作。反过来看,“同去同留”政策又阻碍了人才的引进。出于对此政策及后续可能出现的稀奇古怪政策的顾虑,有技术有潜力的人可能并不希望调入中铁三局工作,以免在后期出现麻烦。

    中铁三局的白痴领导们,不从解决员工待遇入手来减少人才流失,反而来耍这种猫腻,充分证明了你们很无能。同时也从一个侧面说明,中铁三局集团并不是一个值得去长期工作的地方。目前所有在中铁三局集团工作的员工,都应该做好随时炒单位鱿鱼的准备。而准备进入中铁三局工作的人,请重新慎重的考虑一下自己的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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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:通知原文

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:

    集团公司近期发布了《中铁三局促进和规范员工合理流动管理暂行办法》,鼓励人才合理流动,并实行同去同留政策,要求各单位按照集团公司部署,统一行动。


    1,凡一方调往与我公司合作良好的业主单位,政府部门和股份公司本部的,根据具体情况对其配偶予以必要照顾。

    2,凡是正常调往中国中铁系统内单位的,从9月1日起6个月内要求其配偶调出中铁三局

    3,凡是正常调往中国中铁系统外其它单位的,从9月1日起3个月内要求其配偶调出中铁三局

    4,凡是未履行相关手续人员,自动离职,离岗辞职的,从10月1日起其配偶未调出中铁三局的,均全部待岗。

    对第2、3种情况,期满后其配偶未按期调出的,一律按待岗管理。

    集团公司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落实责任,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,周密安排,精心做好此项工作。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要亲力亲为,对该项工作负领导责任,各人力资源部部长负主要责任,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,严格进行清理清查,谁出问题谁负责,对原则性不强、当老好人、弄虚作假、隐瞒不报、清理不坚决、不彻底,造成对全局工作影响或上访的单位,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。

    在清理工作中,如发现问题,要及时报告、及时解决,维护企业稳定,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。

    清理结束后,要求各单位如实将清理结果于9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。

    集团公司10月份将对各单位清理情况进行检查,若有遗漏的视为隐瞒不报,将严厉追查各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    举报电话:0351-8950731

    中铁三局人力资源部

    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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